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在外地购房。那么,对于娄底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来说,是否可以在外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相关政策,娄底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外购房的。以下为您详细解答相关事项。
一、外购房使用娄底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职工需在娄底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当前缴存正常。
2. 购房地为娄底市以外的地区,职工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其他人提供担保。
4. 个人征信系统查证申请职工及配偶信誉良好。
5. 借款必须以所购房做抵押。
6. 首付款:总房价的20%。
二、外购房使用娄底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 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核实后给予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 职工携带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请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4. 职工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三、注意事项
1. 外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利率等与本地购房相同。
2. 职工在外购房时,需确保所购房屋符合当地购房政策。
3. 贷款期间,职工需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总之,娄底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外购房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在申请贷款前,请务必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和条件,以便顺利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