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职工购房、租房提供了有力支持。那么,在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有哪些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 职工离休、退休的;
5.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3. 购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 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5. 还款计划表及贷款合同(如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 职工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如提取租房公积金);
7. 职工离休、退休证明;
8. 职工死亡证明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9.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0. 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证明材料需根据提取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在办理提取业务时,请务必携带齐全的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提取进度。
总结:了解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有助于职工更好地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实惠。在办理提取业务时,请务必按照规定准备齐全的证明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提取。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